近日,23名工人在我院案款窗口排队领取被企业拖欠的工资。据了解,这是一批群体性劳动纠纷,共涉案33起,总标的额达30多万元。
本案的被执行人是镇江某公司。2016年,该公司因股东纠纷公司被迫停摆,拖欠工人数月工资没有给付。迫于生计,工人们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认为该公司应及时给付工人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今年5月上旬,上述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考虑到此批案件涉及众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万保华第一时间对该公司名下财产进行“四查”(查银行存款、查车辆、查房产、查股权)。经查,该公司名下除了厂房内已被查封的机械设备,没有其他财产。
无奈之下,万法官组织申请人代表和涉案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执行会商。万法官向企业代理人现场释法,详细阐释了如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对该企业的法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
“什么?不还钱还会被拘留、被罚款?进了失信黑名单连高铁都不能坐?”惧于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威力,该企业的法人很快联系了万法官,将企业经营现状及股东之间存在诉讼纠纷等情况向万法官详细说明。他表示,虽然企业名下没有财产,但作为法人,他愿意借钱先给付该批工人工资。
工人们都很清楚现企业的经营现状,经过万法官的释明,了解到企业法人借到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欠款这一情况后,工人们同意接受打折给付的经济补偿金。
案款到账后,万法官立即组织了发放。拿到工资的工人们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对着万法官连声道谢:“谢谢万法官,拿到工资我们心里踏实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