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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炎炎系民生 “火”中发油显情怀
  发布时间:2018-07-03 14:34:42 打印 字号: | |

    6月27日下午,室外温度高达37℃,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大门外人头攒动,不少人手里还拿着油桶、油壶、油瓶等容器。

    这么热的天,他们这是在做什么呢?原来,这是开发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冒着高温,将一批群体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标的物——菜籽油第一时间发放至各申请人手中。

门市部以油卡兑菜油 骤停业众油农断门路

    镇江地区气候水土非常适宜油菜花的生长。从油菜花籽到成品菜籽油,需要经过多道加工程序。为了第一时间收购菜籽,镇江大港某油料兑换部门开设了门市部,百姓只需将自家地里收割的油菜籽送至兑换点,由该门市部向百姓出具取油卡,百姓到期持取油卡即可兑换成品菜籽油。

    2008年以来,孙某等十一位农民一直在该门市部兑油,可他们万万没想到,2015年底,该门市部突然毫无征兆地停止营业了!百姓们“种出菜籽兑成油,自家消费自家用”的愿望落空,手中的取油卡成了一张废卡。“那个门市部还欠我440多斤菜籽油呢,我可找谁要去?”一位蒋姓农民拿着取油卡欲哭无泪。

众油农依法维权 经营者下落不明

    遭受损失的百姓果断拿起了法律武器,一纸诉状将该油料兑换门市部告上了法庭。2016年5月,法院做出判决,该门市部需按取油卡上的数量支付众原告菜籽油,若不能,则按市场价折算给付。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该油料兑换门市部迟迟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各位油农坐不住了。他们结伴来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拿到该批案件后,执行法官万保华立刻前往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该油料门市部的工商信息。万法官了解到,该门市部是个体工商户,与直接经营者存在财产混同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万法官当即对该油料门市部及其经营者赵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四查”(查银行存款、查车辆、查房产、查股权),可惜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没有财产线索可怎么执行呢?万法官没有放弃。他挨个致电各位申请人,询问该门市部和赵某的相关财产线索或赵某的下落,可申请人也无法提供有效信息。无奈之下,万法官在征询申请人意见后,于2016年11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机缘巧合发现经营者  法官释法农民终领油

    “万法官,我是16年和那个油料兑换门市部打官司的案子的申请人。我今天在镇江某医院看到门市部经营者赵某了!他住院了,你快来呀!”2017年底,万法官接到一通电话。该案一位申请人在医院偶然发现了受伤住院的赵某,立即将该线索电话告知万法官。事不宜迟,万法官立即放下手头工作,第一时间驱车赶至医院,找到了被执行人赵某。

    “我住个院都能被申请人看到?人可真不能做亏心事呀!”赵某做梦都想不到会在医院被申请人“偶遇”。

    万法官苦口婆心对赵某晓以利害,并告知其有偿还菜籽油和按照市价给付两种支付方案。经过万法官的反复释法,赵某最终同意分两批给付拖欠的纯菜籽油。2018年农历新年前,第一批菜籽油已在万法官的组织被发放给了油农们。

    6月27日下午,万法官组织发放第二批菜籽油。尽管室外烈日炎炎仿佛火炉,但看着百姓们领了油之后发自内心的笑容,执行人员的心里也乐开了花。

    “只要能把案子执结,让百姓们的利益不受损失,天气虽热,可我们心里却觉得很是痛快!”万法官笑着说道。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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