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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任性 “打车”打人打民警 妨害公务 无知无畏却有刑
  发布时间:2018-06-12 13:45:27 打印 字号: | |

    酒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深入人心,开车不喝酒已约定俗成。但戒酒难,自在常理。偶有聚餐酒事,虽知酒驾不能,但酒劲在,难免惹事。日前,我院审结一起酒后妨害公务的刑事案件。

    2018年1月10日晚,被告人赵某、钱某,(以上人物系化名,且两人系亲戚关系)参加家庭聚会均已饮酒。聚餐结束后,自知酒后开车不能,赵某通过打车软件约好出租车至所在酒店附近上车。因不满车内还有一名乘客,赵某与乘客发生口角继而互相推搡并均摔倒在地。乘客离开后,赵某反复纠缠出租车司机孙某让其调取监控为找乘客。孙某情急无奈之下遂报警求助。

    丁卯派出所2名警员到场先期处置后,让孙某先行离开。本就不满,加之酒劲上头,赵某采取辱骂、卡脖子、拳击脚踢等手段暴力袭击民警。此时,本已准备回家的钱某看到这一幕,上前用手抓民警的衣服,扇了民警几个耳光。二人上述袭警行为,致2执勤民警不同程度受伤,且经鉴定,其中一人的损伤属轻微伤。

    经公安侦查,检察院以赵某、钱某犯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钱某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但综合考量二人各有自首、坦白情节、悔罪表现,并赔偿了被害民警的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对赵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对钱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我知道错了,不应该动手打民警,更不应该贪杯误事”。法庭之上,两人当庭认罪并懊悔不已。

    日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劝君少喝一杯酒,酒乱心性莫贪杯哦。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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