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花缭乱的手势、急迫或舒缓的神情、肯定的点头或否定的摇头……5月30日下午,一场“无声”的离婚案件庭审在我院平昌法庭进行。
相比你来我往、针锋相对的庭审现场,这场庭审显然“安静”了许多,除了法官的提问声、书记员的打字声和双方代理人的声音,现场并没有听到案件当事人的声音。原来,本案的原告李方(男,化名)是言语一级残疾人,被告张圆(女,化名)是听力一级残疾人,双方都不能通过语言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最终,在镇江市特教中心手语老师的帮助下,法官“聆听”当事人的诉求,当事人在无声的世界里“看”庭审,整个庭审顺利完成。
聋哑男女结连理 开销渐增闹矛盾
李方,江苏淮安人,是镇江一家工厂的操作工,月薪3000元。2010年,李方与张圆通过QQ聊天相识相恋,并于2012年1月登记结婚,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双方的相处一直都很融洽。2012年10月,张圆生育一子。孩子出生后,各种开销让两人原本清贫的生活捉襟见肘。由于张圆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生活压力全落在李方一人的肩上。随着孩子的逐渐长大,日常开销也越来越多,李方和张圆之间的矛盾也与日俱增。最终李方选择走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手语翻译走入法庭 保障特殊人群权益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特殊人群,为了更好地保障其诉讼权益,我院征得双方同意,聘请镇江市特教中心的手语老师担任手语翻译,以便原被告能像普通当事人一样,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
相比其他的庭审,这场庭审最大的不同就是整体节奏放缓,法官每讲一句话都要等翻译人员向原被告双方传达。为了确认原被告双方准确知悉法官的提问,以及准确表达原被告的陈述意见,手语翻译会同原被告一再确认后,再向法官转达。
“原告,你与被告具体发生了哪些矛盾,导致你不想继续这段婚姻?”法官发问后,原告父亲要求代替李方陈述,被法官制止,“这个问题我需要听到原告本人的陈述”。坐在翻译席的手语老师耐心细致的向李方比划着,将法官的意思传达给原告,李方也将自己的想法用手语的方式通过手语老师告诉了法官。
李方、张圆两人和翻译通过手语交流时,审判席上的法官耐心等待,整个庭审按照规范的程序一步步进行,使得残障人士“零障碍”参加庭审,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看得”见的公正。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法官说法讲道理 司法关怀记心里
承办法官表示,残障人士尤其是具有听觉障碍、言语障碍的残障人士,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意志,参与诉讼的能力受到一定影响,但他们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作为人民法院,在办理涉残障人士案件时,应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提供诉讼便利,努力消除诉讼障碍,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让公平正义体现在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中,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为了充分保障残障人士的诉讼权利,早在2014年,我院就聘请了镇江市特教中心的手语老师担任手语翻译。本案中,手语老师的参与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表达诉求,而且展现了我院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