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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团队:快立快送快调解 当天立案当天结
  发布时间:2018-04-25 10:22:09 打印 字号: | |

    4月19日一早刚上班,某环保公司的经理吕某就急冲冲赶到我院立案大厅,进门就嚷道:“我有个案子,很着急,怎么立案啊?”他焦急地模样引起了立案大厅工作人员的注意,立案庭的孔珊珊立刻迎了上去,热情接待了这位当事人。

    原来,2016年的时候,吕某所在的某环保公司与大港某企业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约定由该环保公司承接该企业某项目的施工任务,并就工程承包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环保公司依法全面履行了义务。2017年底工程完工后,该企业也签字确认了工程量价款。此后,该企业仅支付给环保公司部分工程款,尚有大部分工程款未付。近日,环保公司听说该企业打算搬迁,担心债权不保,所以急忙来到法院求助。

    了解到该案是合同纠纷后,孔珊珊立即指导吕某提交了相应立案材料并为他开启绿色通道,仅用几分钟时间就完成立案、确定速裁法官、移送卷宗等立案工作。

    速裁法官接到案件后,当即制作应诉材料。考虑到大港该企业距离法院不远,速裁法官果断采用直接送达方式,带领书记员赶到大港该企业,找到负责人,当面送达、当场调解。

    调解刚开始,大港该企业的负责人认为,法院工作人员找上门来告知企业被人告了,对企业的形象造成了一定影响。因而,他对法院工作存在抵触情绪,拒不承认拖欠工程款。面对此情景,法官并不急于与之争辩,而是拿出签订合同、工程量清单等证据材料,以材料形成证据链条,真实还原了案件的客观事实。之后,法官和颜悦色地向这位负责人释明了相关法律适用,耐心疏导他的心结。该负责人逐渐打消了对抗和狡辩的念头,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与对方协调解决此案件。

    最终,在法官和书记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对各自权益均作出了让步,在付款期限和利息损失赔偿数额等方面达成一致。速裁法官也趁热打铁,当天上午就制作好调解书并送达生效。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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