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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启用酒精检测仪强化安保防控
  发布时间:2018-04-17 11:48:20 打印 字号: | |

    “您好,请您接受酒精测试仪的检测。”4月16日,我院酒精检测仪在安检口首次登场,便查出一名醉酒的当事人。

    当天上午10时左右,一名前来旁听庭审的中年男子快步走近安检通道,欲强行通过,我院安检员朱伟发现连忙上前制止,发现该男子身上带有酒气,面色微红,似有醉态。当朱伟告知他醉酒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场所时,该男子态度强硬,坚称没有喝酒,必须立即放他进去。“您好,这是酒精检测仪,希望您配合检查。”经过检测,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2.6mg/100ml,大于80mg/100ml,确实属于醉酒人员。面对“铁证”,该男子一下就蔫了,说话气势也软了三分,再三请求安检员放他进去开庭。安检员耐心解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明确规定,醉酒人员属于不得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眼见安检员“软硬不吃”,坚决不放行,该男子连连顿足感叹不该喝酒误了正事,无奈地红着脸离开。

    为切实强化安保风险防控,提高警务保障水平,司法警察大队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相关适用法律规定、突发应急处置等,开展专题讨论研究,并申请购置酒精测试仪,以确保执法有据,有效排除醉酒人员进入的安全隐患,为审判执行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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