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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庭审直播,敬请关注
  发布时间:2018-04-16 17:06:27 打印 字号: | |


2016年9月,句容市公安局来了一位专业“打假人”,向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

 

句容市公安局办案民警 周秀凯:

    在我们句容市宝华镇一个物流园里面,有人用面包车夹带运输假酒进行销售。

警方随即对该面包车进行跟踪调查,不久,这辆面包车满载货物,再次驶入物流园。

 

句容市公安局办案民警 周秀凯:

    因为这个我们是有经验的,这种东西一般是一大盒里面一件,一件里面是两小盒假酒,一共是十几件,也就是二十几箱假酒这样子。


驶出物流园的面包车将开往何方?车上满载的假酒又是从何而来?警方决定对这辆面包车继续跟踪,终于有了新的发现。

 

句容市公安局办案民警 周秀凯:

    (0206—)现场是在宝华一个山上,租住的一个民房,民房里面是有两排平房。


时机成熟,警方决定展开收网行动。

 

 

句容市公安局办案民警 刘启钱:

    0152—)窝点里面有很多半成品,包括少量的成品酒。

 

警方调查发现,在这个平房里,是一个家庭作坊式的假酒制售窝点。

 

句容市公安局办案民警 周秀凯:

    他是把这种很普通的洋河谱曲,然后把这些白酒,用灌装的方式灌到洋河的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的瓶子里面,然后再重新包装进行销售。

 


句容市公安局办案民警 刘启钱:

    (0321—)以海之蓝为例,他一箱海之蓝假酒的成品大约在80元左右,他销售出去的价格是在450元一箱,他获取的利益是他成本的四到五倍。

 

经调查,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王某某和李某某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0996元,其中两人共同负责灌装,王某某负责购买原材料、包装、销售等事项。

 

4月17日14点30分,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镇江市广播电视台,携手镇江市司法局全程录制,《一起镇江》APP全程直播,4月18日14点30分,镇江广播电视台二套播出,敬请收看。



来源:《法治进行时》

编辑:发之

首播:18:00  重播:次日6:35   

(转自“法治镇江”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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