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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每周见!”之执行拘传(1)——手机银行转账当场执结完毕
  发布时间:2018-04-04 14:41:22 打印 字号: | |
 

手机银行转账当场执结完毕

 

明天明天推明天,

失信失踪玩失联。

执行天网定位准,

婆婆代还媳妇钱。

             ——执行打油诗

 
 
(被执行人陈某(中))

 

    签订展览合作协议,约定付款时间,谁料镇江某汽车销售公司却一直拖延不付款,法人代表还玩失踪。近日,在我院的凌晨执行行动中,准确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住址,成功执结该案。陈某亲属当场以手机银行转账的形式给付完毕。

   本案申请人系镇江日报社,被执行人系镇江某汽车销售公司。2016年,镇江日报社与该汽车销售公司先后签订两次车展合作协议,合同价款共计3.5万元,双方约定定展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约定期过后,该销售公司并未付款,镇江日报社遂诉至我院。经我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该汽车销售公司2017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车展费3.5万元,但该汽车销售公司仍未如约履行。2017年11月,镇江日报社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万保华第一时间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经过多次催要,陈某给付了1万元。其后陈某每次都答应“明天还钱”,但每次“明天”都是个未知数,等待了多少个“明天还”后,陈某还玩起了失踪,拒不听法官电话也不接收法院信件。今年3月中旬,我院通过互联网反馈信息,摸排研判到陈某的住址。3月30日凌晨5点钟,天刚蒙蒙亮,执行干警一行叩响了陈某家的大门,陈某的家人听到是法院干警后,打开了大门。面对执行干警,陈某仍表示没有钱还。鉴于陈某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将其拘传至法院。在即将带走陈某时,陈某的婆婆出面了,当场将拖欠的余款25457元以手机银行转账的的方式汇至法院账户。

    “每一个执行案件,我们执行干警都会积极执行。对于消极履行的被执行人,我们将通过每周开展的凌晨执行行动进行打击,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万保华讲到。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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