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院通报2017年度全省各级法院执行质效指标数据,我院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等多个指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本次通报包含首次执行案件、恢复执行案件和其他等三大类13个质效指标。在首次执行案件8个质效指标中,我院实际执行到位率47.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执行完毕率40.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法定期限内结案率82.3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实际执结率、逆向指标“终本率”也位列前三甲。结案平均用时124.3天/件、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78.46天/件,为全市基层法院用时最少,比全省平均水平每件缩短40天左右。
在恢复执行案件3个质效指标中,恢复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恢复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也是位列镇江地区市基层法院榜首。
2017年,我院以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运用“互联网+”思维,不断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依托网络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有效促进执行质效提升。全年新收案件2894件,执结2978件,一线执行实施团队平均结案 496件。执行局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系统先进集体”、全市“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先进集体,打造的“智慧执行”新模式获评2017年度全市“优秀法治惠民实事”。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决胜之年,我院将继续取长补短,狠抓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化事务管理功能,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