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1日,案件当事人贺某和涂某来到丁卯法庭,将印有“为民解忧、敬业正直”、“情系百姓、人民公仆”的两面锦旗送到法官刘沫手上。
贺某和涂某是一对夫妻,他们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房屋出卖人,其与买受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网签手续,但之后双方在履行上述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致使房屋未能过户。房子没过户,自然也拿不到转让价款,贺某和涂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买受人支付转让价款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在审理过程中,刘沫法官发现,买卖双方的矛盾焦点是房屋买卖中的税费负担问题。经过多次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与第三人达成买卖协议。
“虽然调解了,但办手续的时候对方会不会临时变卦?刘法官,能不能麻烦你当个见证人,陪我们一起去办手续?”贺某和涂某提出了请求,买受人也要求刘法官作为见证人参与整个合同履行过程。考虑到双方彼此互不信任的心理,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彻底化解矛盾,刘沫法官答应了当事人的请求。就这样,她先后四次陪同当事人前往房屋管理部门,见证了此次房屋交易的每一个流程,尽心帮助当事人克服了交易上的心理障碍。最终在春节前房屋顺利过户,贺某和涂某如愿取得房屋转让价款。
丁卯法庭辖区虽小但收案类型广数量多,办案压力持续加大。2017年,刘沫法官共办结案件301件,近半数以调解方式结案,判决案件无一发改。“即使案件数量再多,仍然要保持个案如一的责任心及耐心细致的办事态度”,刘沫法官总结道。正是因为保持着对法官这份职业的初心和敬畏,刘沫法官才能赢得当事人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