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市委政法委公布全市十佳精品案件评选。我院审判的“北京市永顺兴旺印刷厂等侵犯著作权罪案”成功入选。
2017年6月,我院依法审理了该案。涉案盗版图书多达340余种、100万余册,此外还查获大量半成品盗版图书。我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北京永顺兴望印刷厂等2家单位罚金20万至60万元不等;判处赵某某、贾某某等7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缓刑二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8万元至80万元不等。
该案入选的社会意义和法律价值主要在于:一是该案系2017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10•26”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2017年11月,该案被国家版权局公布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典型案例。二是本案的被告单位和各被告人的行为涵盖了从复制到发行销售的整个产业链条,还涉及网络销售侵权作品。判决书对各个不同角色的犯罪情节予以逐一认定,同时对复制到发行销售的整个产业链条的违法心理均有所提及,该案件的社会教育意义重大。三是从专业角度来讲,合议庭对“犯罪地”的把握,将完成复制的行为认定为发行,以及对行政执法过程所产生的证据依法认定等,均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