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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2-18 11:05:40 打印 字号: | |

 

    12月15日上午,我院召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新闻发布会。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荣、党组成员钱晓龙和副庭长出席发布会。

    杨荣副院长介绍了我院知识产权案件刑事审判基本情况,我院作为镇江地区唯一审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法院,三年来,我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0件,主要集中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这三种,此外有少量涉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案件。从总的趋势来看,参与犯罪的人数呈增长情况,案件涉案金额和影响力不断扩大。2017年,我院审理的镇江“10•26”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入选国家版权局2017年度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党组成员钱晓龙法官作为案件承办人,就镇江“10•26”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进行现场解答。该案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盗版图书340余种、100万余册及大量半成品盗版图书。我院对该案高度重视,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审核所有证据,依法作出判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据刑庭法官任荣兴介绍,针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呈现递增态势,且专业性强、手段隐蔽的特点,我院主要采取了以下方式加大对案件跟踪力度:一是凝聚多方合力,搭建协作平台。做好行政执法、民事司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沟通协调,增强保护合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司法供给,“菜单式” 普法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在新区企事业单位组织宣讲会,主动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承载区加大司法服务力度,增强社会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了解和关注。三是加强学习,提高办案水平。探索打造专业化知识产权案件办案团队,整合司法职能,创新办案模式。定期组织知识产权学习研讨会,提高专业知识和办案水平。

    杨荣副院长最后介绍说,开发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加大财产刑的适用,使得侵权者无利可图,无力再犯。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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