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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2-16 13:33:42 打印 字号: | |

 

    12月15日上午,我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新闻发布会。我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袁泉向社会各界发布了我院审理民事消费类维权纠纷案件的情况。

    袁院长介绍道,从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15年《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以来,食品消费类主张惩罚性赔偿案件显著增加,2015年前我院消费类案件每年收案10件左右,2015年以后年平均收案30-40件。而且案件类型日渐丰富,主要为商品房和汽车等大宗消费品买卖纠纷、要求十倍惩罚性赔偿的食品消费纠纷等类型案件,其中仅汽车消费类纠纷就增加到7种类型,举证难、鉴定难、诉讼成本高、审理周期长等问题使得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在我院受理的十余件食品类要求十倍惩罚性赔偿纠纷中,职业打假人身影频现,原告90%为职业打假人,被告从大型商超到小型社区便利店,几乎覆盖整个行业,案件调解难度大。

    袁院长指出,我院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专业化审理,确定丁卯法庭专门审理消费类案件;二是强化诉调对接,针对汽车消费案件的成本高、时间长、难度大的特点,丁卯法庭和新区消费者协会、镇江新区汽贸行业协会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汽车消费纠纷案件,可以根据需要和当事人的意愿,三方共同调解,以方便、快捷地解决纠纷;三是树立消费者特别保护理念和利益平衡理念,正视职业打假人的作用,开通网上立案,让消费者足不出户打官司,通过人民调解员让消费者与商家在诉前沟通,化解纠纷。在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重视商家的合理意见,促成双方和解。另外因为职业打假人净化市场的作用不可小视,仍被确定为消费者,他们的权益依法应按照消费法保护。

    发布会上,丁卯法庭庭长吴茜就媒体高度关注的当前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最后,袁院长还介绍了近年来我院审结的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并讲解了消费者进行权益保护的方式方法。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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