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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有你,有我……
  发布时间:2017-12-04 20:05:16 打印 字号: | |

   

    今天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我院组织全院同志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并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小学生参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职工们旁听刑事、民事案件庭审,亲身体验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审判活动。
 

    1、“我”在这里——

全院集中宣誓

    上午10点15分,全院法官干警身着制服,在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平波的领誓下,高举右拳,面对庄严的国旗进行宣誓,表达了自觉维护宪法,坚定法治精神的决心。


    2、“大家”在一起——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上午9:45,“法院开放日”第一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刑事案件庭审,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开发区法院审判工作透明度。


 

    3、“小学生”来了——

平昌小学三年级学生参观法院

    下午1:30,“法院开放日”第二场。

    在法院法官的带领下,一群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参观了镜园法文化中心、立案大厅、审判大楼、法庭。

    法官向他们介绍了法院的一些基本情况、打官司流程和审判法庭设施。

    现场学生们还争着抚摸法槌,即兴扮演当事人,模拟法官开庭情形。

    4、“企业职工”:我们在法院—— 

镇江市丹高电器有限公司职工旁听庭审

    下午2:00,“法院开放日”第三场。

    法院第十法庭,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丹高电器职工20余人,仔细听取原被告双方陈述。

 

 

瀚瑞控股职工代表旁听庭审

    下午3:00,“法院开放日”第四场。

    法院第一法庭,加工合同纠纷案件。瀚瑞控股职工代表旁听庭审。

    5、“宪法”宣传在这里——

广场普法在行动

    上午,平昌中心社区万欣广场。

    我院干警接受群众咨询,深入群众,宣传宪法。


    通过“法院开放日”和广场普法活动,让社会各界更加清楚直观地了解庭审过程,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既体现了法院注重接受监督、实践“司法为民”宗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又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我院党组成员钱晓龙:“法院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法院、旁听庭审,既是对法院工作一种监督,也是想让各界人士通过参观了解法院文化,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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