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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每周见”:凌晨专项执行涉金融案件
  发布时间:2017-12-01 14:50:49 打印 字号: | |

 

    11月30日晚,12月1日凌晨。我院连续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邀请3名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接受监督。同时,还邀请新区电视台记者、0511论坛网友全程跟踪。几家银行的新区支行也派工作人员开车一同前往,见证活动。

为了1万7千元,躲进卫生间

    11月30日,晚上八点半。干警驱车来到扬中八桥镇。被执行人樊某,2014年向他人借款1.7万元,一直未还。2016年11月法院审理时也未到庭。在三层小楼家中,其母亲、儿子和儿媳正好在家。干警询问其家人,都说樊某不在家。干警依法进行搜查。“找到一个人,在卫生间里。”只见在一楼卫生间淋浴房内蹲着一个人。“他就是姓樊的。”跟随的申请人一眼就认了出来。当执行法官让其履行还款义务时,樊某却说“我现在只能拿个几千元”。鉴于其家庭状况和态度,决定将其拘传至法院,并在当天夜里送至拘留所。

    12月1日早上,樊某儿子赶到法院,交上1.7万元钱款。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家中搜出金银器

    当晚9点半,大港街道银山鑫城社区。干警在被执行人朱某家中依法搜查,结果出乎意料。2008年,朱某获批农业银行信用卡一张。从2008年至2015年最后一笔交易,朱某共透支了3.4万余元。在朱某家中,干警搜出贺岁金钞、纪念币、银碗若干以及《白蛇传》主题藏品1件,并找到一把小轿车钥匙。“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拒不履行。应该打击这种行为。”随队参与执行的人大代表殷云良说,他在扣押财产清单见证人上一栏庄重签字确认。随后,干警将朱某家中日产牌小轿车查封、扣押至法院。“法院将根据朱某态度,考虑是否对其进行罚款等下一步措施。”带队法官、执行局副局长曹涌说。

 

一案五次奔波,终将“老赖”抓获

    12月1日,凌晨5点10分。执行干警来到大港汽渡,准备再次渡江前往高桥镇。根据线索,被执行人朱某已经住进新房。朱某,2015年为儿子做担保向他人借款3万元。还款期届满未归还借款,案件审理时,朱某也未到庭。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来到朱某登记地址,发现已经拆迁,此后连续又几次查找其下落。

    今年,有消息称朱某的儿子在谏壁镇租房居住,干警实地查询,租房房东说朱某的儿子曾经居住过,但已经好久不见,也拖欠他房租未还。上周法院“老赖,每周见”活动中,申请人打听到朱某住在高桥镇某出租房内,但干警赶到时,邻居说朱某已经搬走了。连续多次扑空,这次干警志在必得。在朱某新家内,干警依法搜查,搜出470元现金,并将朱某及其儿子一道带至法院。12月1日上午,申请人和朱某父子达成协议,同意以2.5万元一次性解决此案。朱某将筹得的2.5万元,通过微信转账现场支付给申请人。

 

搜出6张银行卡,达成执行和解

    12月1日,早上7点半,干警仍奔波在大港街道逸翠园小区。赵某,2011年在工行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25万元,用于住房装修。2015年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过,赵某未还款,尚欠借款本金16.8万余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在赵某家中,临门的酒架上放着十多瓶不同品牌白酒。经过搜查,在其家中搜出6张银行卡。干警将物品清点登记,进行扣押,并将赵某拘传至法院。经过协商,工商银行委托代理人与赵某达成执行和解,约定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4万元,剩余款项与2018年12月31日前结清。法院将扣押的酒水等物品退还赵某。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执行这样的活动。以前听说过‘老赖’这种行为,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我参加多起执行案件,体会到执行工作很辛苦,执行难度也很大。”参加执行的人大代表殷云良说。“我了解到开发区法院执行局人手比较少。建议能给法院增加人手,法院也要加大执行力度,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人大代表殷云良(中)监督执行)

 

    本次执行行动中,法院17名干警奔赴多地,每案必搜,将4人被拘传至法院,其中1人被司法拘留,扣押车辆1辆、金银器等若干,共执结案件3件,涉及金额24.2万元。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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