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全力执行化解多年纠纷
  发布时间:2017-11-14 13:34:31 打印 字号: | |

 

    “非常感谢!多亏您热情服务,帮我执行到6年的欠款!”近日,申请人戴某送来锦旗向执行员汪海涛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2年,被告张某向原告戴某借款107000元,双方约定月利率2%的利息。后张某未及时支付本息,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我院。经法院生效判决,被告张某需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20000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调查,张某名下仅有一辆车和一套与妻子共有的住房。依据当时的规定,唯一一套住房不得拍卖。于是法院依申请查封了其名下的一辆车(查封该车辆在车管所的档案,未实际控制该车辆),此后被告张某便不知所踪。

    2016年,最高法院对有关法律进行了修改,依据新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拍卖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住房。2017年年初,戴某来到法院要求 恢复执行,要求对张某名下房屋进行拍卖。执行法官多方联系,终于找到张某,向他释明最新规定,若他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拍卖其名下房屋。迫于压力,张某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协商解决问题。经执行人员做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此后不久戴某顺利拿到了欠款,纠纷终于解决。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