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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每周见”之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执行
  发布时间:2017-11-17 19:23:16 打印 字号: | |

 

11月16日晚19:30,干警从开发区法院出发抓老赖, 4名人大代表受邀参与监督执行。

 

 

第一站,丁卯美林湾小区,法官万保华和被执行人沟通交流。

 

人大代表查看法院搜查令。

 

搜查到的部分金器和玉器,被执行人年事已高,干警劝导他积极履行义务。

 

第二站,干警来到万科·沁园小区。

 

申请执行人(中)和被执行人(左)交涉。

 

干警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搜查,现场搜查到3200元现金,当即交付申请人,考虑到被执行人体弱多病,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11月17日凌晨4:30,干警再出发。

 

在大路镇,被执行人(左)被从被窝里叫醒。

 

执行法官万保华想被执行人阐明利害关系。

 

登上汽渡,跨江奔赴高桥。

 

来到高桥某塑胶制品厂。

 

人大代表(右)向申请人(左)询问案情。

 

在人大代表见证下,干警搜查被执行人办公室。

 

人大代表查看该工厂往来流水单据。

 

该塑胶制品厂仓库一角。

 

扣押被执行人别克牌小轿车一辆。

 

搜查被执行人随身物品。

 

将被执行人带上警车。

 

本次“老赖每周见”执行活动,共拘传到3名被执行人。其中,高桥塑胶制品厂案件标的额20万元,已达成执行和解。

 

在法院,经劝解,大路镇的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1600元。另有一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送至拘留所。

 

    人大代表贾建国:“第一次参与执行活动,见证了法院执行工作。高桥那个塑胶制品厂的老板欠款20万元,有钱却不愿还债,应该对其采取措施。我作为人大代表和社区干部,想要给老百姓说句话:‘吃自己碗里的饭,不劳而获的事情不要干。’法院要切实维护受害人员的血汗钱。”

    人大代表蒋正权:“作为人大代表,昨晚和今晨参与了法院几起执行案件,既是跟踪也是监督。新区法院做的很好、很到位,法官也很辛苦,工作中很人性化,讲述法律知识,老赖欠钱不还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让老赖毫无藏身之地。”

    人大代表孙国才、徐保义:“文明执法暖人心。执行中法院干警对被执行人讲道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和谐执法,尽力维护案件当事双方的感情,让社会更加和谐。法官比较辛苦,执行过程也符合法律程序。希望法院工作更加踏实,加强执法态势,让老赖不拖欠老百姓的钱,社会风气更加和谐。”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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