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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索款无果 一朝执行解决
  发布时间:2017-10-09 16:03:51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公正执法,我要了十多年的材料款,终于经过法院执行到位,我相信法律,相信公正的力量。”9月22日,申请人张某将一面写着“人民法官、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方某、殷某合伙做生意,从2006年开始两人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张某购买材料,截至2012年2月双方结账时,两被告欠原告材料款13万元,并以两人名义共同出具欠条。随后,被告殷某陆续给付了8万元元材料款,原告也继续向两被告供应材料。到2016年7月,两被告尚欠原告材料款9.15万元(含之前所欠5万元),对此,两被告重新出具了一张欠条。因被告一直未还款,今年6月原告张某诉至我院。此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两被告应给付原告材料款9.15万元及逾期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被告方某、殷某仍相互推诿,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系统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但其账上仅有1万元,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执行法官当即与两被告联系,但两被告均拒接电话。通过和申请人张某沟通,执行法官拿到了被执行人殷某的详细地址。凌晨4点多,执行法官敲开了殷某的家门。见到张某和法官,殷某情绪颇为激动,对张某破口大骂。场面随即演变为殷某与张某相互谩骂,眼看着就要动手,法官当即阻止了他们。面对张某催款的要求,殷某很不服气:“我已经给了8万元了,剩余的款项与我无关,张某应该向方某索要。”对此,执行法官耐心地向殷某做法律释明,他和方某是合伙关系,两人对外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对于剩余的9.15万元款项,他同样具有还款义务。法官还向殷某指出,在承担责任后他可以依法向方某追偿。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他采取拘留措施。听到这里,殷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压力,认识到必须履行该债务,于是他打电话通知家人来送钱。但殷某坚持认为另一位被执行人方某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并向法官提供了方某的电话。

    法官随即联系了方某。迫于压力,方某主动来到法院解决问题。经过沟通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以9.2万元了结本次纠纷,由殷某当场给付张某6万元,方某一次性给付张某3.2万元。方某对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据他介绍,他是一名退休工人,经济能力有限,和殷某合伙做生意后两人之间也产生了一些矛盾,这次多亏了法院的介入,才能了结本案。

    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圆满解决,既化解了多年的债务纠纷,又达到让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都满意的效果,他们也对法官积极履行职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肯定。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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