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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家常化、话家常”式家事审判见良效
  发布时间:2017-09-19 17:33:0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我院在加强家事审判团队和专业化建设的同时,创新构建“家常化、话家常”的家事审判法,取得初步成效。2015年以来,我院累计受理家事纠纷案件1205起,调撤率40%,服判息诉率95%。

    一是重视团队建设,配强家事审判力量。由富有生活经验的资深法官处理家事纠纷,民事审判庭选择2名资深法官,两个法庭各选择1名热心家事审判的法官。快速找准问题所在;家事法官注重心理知识学习,准确掌握当事人心理,开展谈心式交流,赢得当事人信任。

    二是注重文化引导,营造亲情感染氛围。我院不仅在“镜园”法文化中心以墙贴、挂画、诗书楹联等形式对家、国、德、法予以全面展示,还用心装扮相对固定的家事法庭,极力彰显“家文化”,促进当事人温家习德,重修于好。

    三是改进审判方式,构建话疗+回访机制。话疗式庭审有助于当事人进行情感宣泄,利于纠纷化解;个别谈心了解症结,上门走访摸清情况,精准诊断问题所在。对于当事人因感情外因素产生矛盾的,倾力化解予以帮扶。

    四是利用多元纠纷化解平台,引导当事人调解。强化与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加强与乡镇司法所、妇联、民政、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纠纷化解大格局、大串联,实现对弱势当事人的大帮扶。我院受理的一起残疾人离婚案件中,考虑到父母离婚无力抚养,法院终判由民政局依法抚养残疾人子女。该案的社会效果良好,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收录。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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