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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查控见底 理财产品无处逃
  发布时间:2017-08-21 15:51: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执行局通过查寻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反馈的理财信息,检索到被执行人在银行的理财产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2005年起,该案件的原告黄某与被告余某存在业务往来,由黄某向余某供应鞋材,余某给付货款。至2008年3月,余某共欠下货款13000余元。黄某经多次催要未果,于2016年9月诉至我院。开庭时,余某未到庭。案件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余某仍躲避履行,一直未露面。

    今年8月1日,黄某到我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反馈,余某在镇江新区某银行开有账户,且该账户名下有“金钥匙·安心得利·181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价值5万元。

    被执行人余某有钱购买理财产品,却拖欠货款长达九年时间,并不履行生效判决,对于这种“老赖”行为必须严惩!由于金融理财产品暂不支持网上控制,承办法官汪海涛第一时间赶赴银行,确认该笔理财产品的存在。经查询,该5万元理财产品恰好于8月7日到期,届时会直接转入到余某名下的银行关联账户内。法官当机立断依法办理了扣划手续。

    据了解,“总对总”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就是法院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之间实现专线连接,通过“总对总”的实时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会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

    “很多被执行人的活期账户余额很少,但却将资金投入购买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股票、债券等。系统之前都是反馈账户余额,这是第一次成功反馈详细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息。” 汪海涛法官介绍说,“系统的完善助推了‘互联网+执行’效率,进一步促进财产见底,提升了执行威慑力。这将对执行工作产生很大帮助。”

    今年来,我院推行“互联网+执行”机制,亮执行、晒“老赖”,拓展执行领域,着力化解执行难,重点着眼网络金融和虚拟财产查询,及时查控“老赖”名下金融理财产品,并与支付宝、微信QQ钱包等达成“查冻扣”合作协议,提高财产查控力度,避免金融理财产品和网络金融资产成为“老赖”逃避、规避执行的“重灾区”。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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