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我院执行局接到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指令,快速出警赶赴现场,协助兄弟法院将被执行人成功控制。
下午4点半,我院执行局接到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电话,要求我院协助徐州新沂市人民法院,查找并控制(2016)苏0381执4155号案件的被执行人陈某,称该案的申请执行人人发现陈某在我院辖区丁卯街道美林湾小区。
我院执行局局长李仁福接警后,立即与新沂市人民法院取得联系,接收法律文书,做好布控准备。因时间紧迫,兄弟法院干警暂时无法到场,李仁福带领干警奔赴现场。
傍晚6点,在丁卯街道美林湾小区,陈某正在家中与朋友打麻将。我院干警拍门后,向陈某表明身份。李仁福向陈某阐明利害关系,打消其侥幸心理。见此情形,陈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考虑到案件特殊性,我院执行局决定陈某送至镇江市拘留所。
晚上7点,我院执行干警带领陈某到达镇江市拘留所,办理好收拘手续,成功完成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