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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酒后泄愤 划伤18辆汽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7-08-08 16:16:08 打印 字号: | |

    如今,汽车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与汽车有关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也层出不穷。日前,我院审理了一起因与物业发生纠纷男子报复伤车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是镇江新区某小区的业主,2016年底曾因家里坐便器溢脏水的问题,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未果,遂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2017年1月12日21时许,李某饮酒后回到家中,发现坐便器又溢脏水,为发泄对物业公司的不满,于当晚23时许,使用钉子将停放在小区51幢至46幢路边的宝马、保时捷等18辆汽车车身划出明显划痕。经鉴定,该18辆汽车补漆价格共计22650元。经公安民警口头传唤,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给予了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庭审中李某表示,事发当天因为喝了酒加上家里又有脏水溢出心情烦躁,情绪激动才随手拿着家里中窗台上的钉子边走边划,导致路边停靠的车辆无一幸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综合考量其认罪、悔罪态度,结合对各被害人赔偿并取得谅解的事实,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的一审审判。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李某为泄愤私划车辆的行为非常不明智。他提醒广大市民,遇事冷静,不要做损人害己的事情,划车、砸车的行为如造成损失数额较大或者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应当通过正当途径理性沟通解决。

    (刑庭   马一澜供稿)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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