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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快速反应异地追案款
  发布时间:2017-06-28 11:09:53 打印 字号: | |

 

    日前,我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奔赴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成功找到被执行人葛某并执行到5万元款项。

    原来,葛某系二手车车贩。2015年,唐某从葛某处购买汽车一辆,还将自己名下另一辆车与葛某进行置换,双方约定违约责任,唐某支付了价款。当唐某要求将车辆过户时,葛某一直未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随后,唐某发现两辆车都登记在他人名下,致使车辆无法办理过户。虽然实际占有了车辆,但车辆不属于自己,唐某便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车辆,返还其购车款并让葛某承担违约金。审理过程中,葛某一直未露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也找不到葛某。

    今年6月,唐某打电话提供线索,声称葛某躲在安徽蚌埠禹会区的老家。接到线索,我院执行员贺刚、法警余帅第一时间赶赴安徽,找到葛某。在禹会区人民法院内,执行员贺刚敦促葛某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沟通做工作,葛某和唐某协商一致,葛某当即交付5万元执行款至我院账户,并承诺10日内到法院解决纠纷。申请人唐某同意其方案,暂时不要求拘留葛某。

   我院执行干警快速反应,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要求穷尽一切方法找人找物,使财产见底。但执行过程中也需要申请人密切配合,提供有效信息,这样才能更快的执行到案款。”执行员贺刚说。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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