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镇江新区大路镇卫生院原院长、镇江新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张某涉嫌受贿罪一案。镇江新区纪检干部、新区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和镇江边防检查站、平昌消防中队的官兵近200人全程旁听了该案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在2009至2017年春节期间,利用先后担任镇江市大路镇卫生院院长、镇江新区平昌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医疗设备供应商石某、药品供应商周某、医疗耗材供应商李某、鄢某等人贿送的现金、购物卡等共计价值23.445万元人民币,并为上述人员谋取福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审判长主持庭审,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公诉机关就被告人涉嫌的受贿事实逐一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量刑情节展开辩论。旁听人员表情凝重、认真旁听,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一些参加旁听的干部表示,“零距离”廉政警示教育,的确深受震撼。
经近一个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