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网络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加大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财产查控力度,全力破解案件执行“查人找物难”,日前,我院执行局干警奔赴浙江杭州的支付宝蚂蚁金服集团公司总部,协商达成司法合作协议,推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长效对接机制。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深入洽谈协商,我院与支付宝公司最终达成司法合作协议:以后我院可通过EMS快递邮寄或电子邮箱发送被执行人信息等相关资料,支付宝工作人员即可协助查询支付宝、余额宝账户余额和被执行人收货地址,并同步扣分降级“芝麻信用”,可有效倒逼被执行人迅速履行义务。
洽谈结束后,支付宝“店小二”对我院干警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注册认证,留存了执行工作证和协助执行公务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帮助办理了查询被执行人支付宝余额及收货地址等事项的其他相关手续。为熟悉流程,我院干警还现场查询了5个被执行人的支付宝余额及收货地址信息,成功完成了我院与支付宝总公司的对接工作。
据悉,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手机支付的蓬勃发展,支付宝、余额宝等网上支付平台渐渐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之中,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交易工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支付宝账户等金融产品可视为法院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
“支付宝平台具有非常强大的网络执行查控资源,不仅可以冻结、扣划支付宝余额,同步扣分降级‘芝麻信用’,还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收货地址,让‘老赖’无处可躲无空可钻。”我院分管副院长李平波表示,与支付宝建立网络执行查控长效对接机制是我院“互联网+执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我院将继续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不断开拓财产查控渠道,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加大信用惩戒、执行悬赏力度,最大限度地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局 王莉 汪海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