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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倾情执行 工人讨回薪水
  发布时间:2017-04-24 17:16: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执行局成功执结3起劳动争议案件,成功讨回经济补偿金、高温费、工资合计58248元。

    “拿到钱真是太好了,真是太感谢法官了!”申请人朱晓红(化名)拿到执行款,高兴地对承办执行干警赵致远说。原来,朱晓红、刘建国(化名)和王文明(化名)都是镇江新区大港人,自2010年开始,他们三人都到江苏恒通远大(化名)大港分公司打工。但从2016年3月份开始,公司却拖欠工资,一直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三人无奈之下于2016年8月18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人都申请了劳动仲裁,2016年12月14日,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江苏恒通远大公司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朱晓红、刘建国、王文明支付经济补偿金、高温费和2016年5月份工资合计分别为23075元、19111元和16062元。

    然而,江苏恒通远大公司并未如期履行义务。于是朱晓红、刘建国和王文明于2017年1月16日分别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经过数十次电话联系督促无果,承办人赵致远和执行工作人员专门赴总公司所在地张家港保税区查封公司账户,并耐心释明法理,阐述利害,然而公司负责人还是未主动履行义务。2017年3月,法院将江苏恒通远大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予以曝光,因该公司是上市公司,纳入“黑名单”后,不仅在招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还对市场股价造成一定的波动。

    最终,江苏恒通远大公司抗不住压力,主动委托代理人来到法院与3名申请人和解,当场全部履行义务,朱晓红等三人的辛苦钱最终得以讨回。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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