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优化司法形象,我院以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审务督察工作,重点对审执作风、庭审规范以及安保工作进行督察,抓好纪律作风建设。
今年来,我院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把审务督察作为抓手,融入常态工作,坚持常抓不懈,以此严格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为使督察工作抓实抓好,我院制订《2017年度审务督察工作范围和问责细则》,明确了审执作风、庭审规范、廉洁办案等八项常规审务督察事项,并将超长期案件、司法拍卖、是否存在消极执行等九项重点事项纳入督察范围。
院党组还指定审监团队负责审务督察,要求全院同志高度重视审判运行管理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审务督察发现的问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对在督察中查实有违规行为的人员,视情节给予教育指正、通报批评等。
督察组通过庭审评查、巡查巡访等方式发现和查纠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升全院同志司法作风,维护法院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