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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荣兴获评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
  发布时间:2017-04-05 13:44:24 打印 字号: | |

    日前,从镇江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我院少年庭副庭长任荣兴被评为“2015-2016年度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

    据悉,自2007年7月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任荣兴一直爱岗敬业公正办案。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认真做好庭前社会调查和庭审教育,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案件时,凡是涉及子女抚养的,他都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十年来,他共承办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1000余件,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无一未成年犯罪。

    虽然审判工作繁忙,任荣兴还积极组织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的意识。2016年,他先后走进学校、社区为青少年举办了10余场法律讲座,组织安排了1000余名中小学生参观法院文化,并通过举办中小学生“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庭审等,在孩子们心中播撒下“法治种子”。同时,他还经常开展社区矫正、回访帮教,了解“失足”青少年的工作生活情况以及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认识到错误、积极改造,矫正好人生“坐标”。在审理姚某寻衅滋事罪一案时,他了解到,姚某之所以犯罪,是因为他初中毕业就辍学了,但他父母忙于工作疏于管教,最终导致他与不良社会青年交往走向了歧途。任荣兴多次回访,并主动找到姚某父母谈话沟通,还帮忙联系企业落实了姚某工作。姚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痛改前非,积极工作。现在姚某在单位表现很好,还成长为厂里的技术能手。

    为了能给未成年罪犯监外执行提供更多的工作安置、技术学习的机会,他多方协调联系联合江苏三明机械等企业创设了2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任荣兴还先后被评为镇江新区十佳政法干警、镇江新区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十佳政法干警、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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