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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会所人去楼空 21名会员近11万元不肯退
  发布时间:2017-03-21 10:26:24 打印 字号: | |

 

    “法官,健力森早就关门,老板也找不到人,我们的会员费可不能打水漂啊!”健身会所人去楼空,会员卡无处消费,卡内余额索要无门,21名会员为讨要108679元会费到法院维权。11日,记者从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获悉,“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关于镇江健力森健身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健身会所突关门,要求退费遭拒

    院方介绍,被告镇江健力森健身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力森)所属的中南分公司,位于镇江新区金港大道大港体育馆内。去年在试营业期间,广泛宣传并出售健身卡,并承诺试营业期间所有会员均可免费健身。“去年9月1日正式营业,但因拖欠员工工资,健身教练9月上旬集体罢工,实际营业仅14天就关门停止对外营业”,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此后,购买健身卡的会员闻讯纷纷赶来,但健力森已人去楼空,会员们向店内的几名工作人员要求退费遭到拒绝,负责人避而不出。9月18日晚,会员聚集在健力森门口,早已不见人影,于是集体报警。

    后来几个月,会员们几次跑到健力森讨说法无果。被逼无奈之下,戴某等21名会员为索要会员费,向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起诉维权。

    公司已抽逃资金,资不抵债

    法院受理后发现,戴某等21名会员是在去年6月至8月期间与健力森中南分公司签订健身卡服务合同,购买的会员卡预充值金额最少的1880元,最高的12400元。而且因正式营业仅14天,且经常不向会员开放,他们大多并未消费。“现在会员卡内余额累计还有108679元。而健力森现在已经关门,该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百万元,但目前税务查账显示已经抽逃资金,实际已经资不抵债”,主审法官介绍。

    法院方还介绍,开庭当日,健力森法定代表人曹某并未出庭应诉,也未委托代理人。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调查时,法官还发现,镇江新区大港居民很多人在健力森办理了会员卡,本案的21名原告仅是一部分会员。

    提醒预付式消费风险大充值不要一次加满

    承办法官唐勇刚表示,现在此类会员卡预充值消费越来越多,诸如各类健身馆、瑜伽会所、美容馆、母婴店等,为了招揽顾客定期前往消费,常向顾客推销办卡充值消费的方式。由于办卡消费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这种消费方式很受欢迎。但是,一旦遇到“黑心老板”,卡里的钱就会面临打水漂的危险。

    法官提醒:消费者购买的会员卡,以及年票或月票等,实际上都是一种预付款式有价证券。它记载着购卡(票、券)人与经营者之间的预付费服务合同。由于提供服务的滞后性,消费者在得到一定优惠的同时,面临的风险可能更大,特别是对经营者的财务、经营状况缺乏了解,在商家易主、店方倒闭甚至携款潜逃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会员卡等预付式消费风险较大,办卡充值一定要货比三家,慎重选择,最好选择大型、口碑较好且长期经营的店面”,唐勇刚提醒,会员充值不要一次“加满”,充值最好按次或按月。办理后,一定要注意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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