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的家属来到我院,将一面写有“秉公办事、执法如山,不徇私情、高风亮节”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表达心中的谢意。
张某,系新区某制衣公司员工。因公司拖欠张某工资6万余元一直未偿付。2016年初经劳动部门仲裁裁决后,该公司仍未如期支付张某工资。2016年3月,张某申请我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过法院执行干警的多次通知,该企业仍然拒不履行,其法定代表人刘某也口头上答应给付工资,但多次故意逃避法院的传唤。鉴于此种情况,2017年3月,我院决定对该法人代表刘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拘留所中,该法人代表悔不当初,同意配合法院履行其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求联系家人送钱。最终,在法院的帮助下,张某拿到了拖欠多年的工资款。
申请人张某拿到执行款后非常满意,对我院执行工作的优质高效表示极度认可,特意让家属赶来为执行干警送上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