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我院平昌法庭法官陈颖睿与书记员黄玉佩冒着细雨驱车来到丹徒区高桥镇的一农户家中,在病床前成功调解一起生命、健康、身体权纠纷,帮助身患癌症晚期的周某达成一桩“心愿”。
“这几个月躺在床上,夜里睡不着觉,总想起这件事,就怪我当时太冲动,为了点小事,伤了和气,真是不应该。”原来,周某和丁某多年来分别在镇江新区大路镇某农业公司承包农业蔬菜大棚,两家大棚离得不远,经常相互借用农具,关系处得也不错。可是,两家却因为一点小事“反目成仇”。
2015年11月16日,周某向丁某借用搭建大棚的钢管,丁某没同意,可周某前几天还了解到丁某最近不用钢管,现在他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钢管,心里着急,一时冲动,出言不逊,骂了丁某几句。丁某一听也气不打一处,两人都情绪激动,差点发生肢体冲突。最后还是家里人着急了,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之后,安抚了两人的情绪,进行了调解,丁某当面同意出借钢管给周某,但周某要出具借条并赔偿拆除钢管时踩踏蔬菜大棚的损失。周某同意上述条件,借走了钢管,但是没有赔偿踩踏蔬菜大棚的损失。事后,丁某和妻子一起上门找协商,周某觉得大家都是多年的邻居,踩踏是经常的事情,自己以前也从没认真计较过,不同意赔偿。丁某觉得周某不守信用,说话之间难免带了情绪。周某一气之下纠结人员把丁某及其妻子打伤,最终花去医疗费3500元并在家养伤休息2个月,承包的20亩大棚无人管理造成绝收。
可是,周某只赔偿了医疗费,没有赔偿绝收损失。2016年7月25日上午,丁某在镇江新区大路镇某农业公司办公区遇到了周某,上前讨要绝收损失,遭到周某拒绝。当时现场有很多人围观,周某觉得丢了面子,又动手打了丁某,致使丁某脑震荡,身体多处损伤。丁某在医院住院半个多月,花去医药费6200余元,受伤休息3个多月,承包的20亩大棚无人管理造成绝收。
养好伤后,丁某一纸诉状将周某告到了我院,请求法院判决周某赔偿医疗费、踩踏蔬菜大棚损失以及受伤致使大棚无人管理绝收损失共计30000元。因周某去年下半年在医院查出胃癌晚期,需要卧床养病,本人无法到庭,他接到起诉状和法院的传票后,委托他人代理出庭。经承办法官陈颖睿认真调查,耐心释法析理,3月21日下午,原被告双方在平昌法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周某承诺于2017年4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丁某1万元,并全部承担案件受理费。
考虑到周某的身体情况和诉讼需求,3月22日一上班,陈颖睿法官与书记员就带着原告已经签好字的调解笔录赶到了周某家中。“我做梦都想了结这件事,真是太感谢陈法官了,这下能睡个安稳觉了。”病床上的周某在调解笔录上签好字后,该案圆满解决,周某的这桩心愿圆满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