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晚7点,夜幕降临。我院执行局局长李仁福等干警才从苏州相城区回到法院。
早在1月19日上午,李仁福等人就到过一次苏州相城区,在某乡镇将被执行人安某、罗某控制。经过谈话,安某、罗某仍声称没有还款能力,并且拒不申报财产状况。我院遂决定对罗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委托相城区法院和当地拘留所办理收拘手续,同时敦促安某及时筹钱,主动履行义务。
经被执行人罗某、安某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获得了申请人的谅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月25日当天,李仁福、张博等人和申请人再次赶往苏州相城区,被执行人安某送来3万元现款。李仁福将现场执行到的3万元案款,交付申请执行人手中。根据罗某的认识程度提前解除了对其的拘留。
也是在同一天下午5点,执行法官曹涌和王臻两人还在银行办理手续。
“举头望明月,低头执行中!”夜色深沉,我院的警车仍行驶在异地在路上,一位执行法官微信的照片道尽其中辛劳。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院执行局干警早出晚归,奔波多地,或是在银行保全、冻结,或是在查封、扣押,或是多方联系,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他们是可爱的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