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群众的疑问,我院法官用心倾听,耐心解答。通过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加全面了解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如逾期申请执行的风险、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下落或线索的风险、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风险等,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风险意识,同时也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
对于“老赖”就没有办法了?是不是我们的执行案件在两年后就不难了?面对群众满脸疑惑。我院执行局局长李仁福解答到,我们将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以下措施:1、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司法拘留处罚;3、情节严重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等措施。随着国家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法院对“老赖”的惩戒措施也会不断跟进,最终“老赖”将寸步难行。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并不等于所有执行案件在两年后都会执行到位,最高院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从“四个基本”既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来谈的。有些执行案件因客观条件不能执行到位是所有国家都面临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活中提高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意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经过一上午的宣传,我院干警为60多名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并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