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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6-06-02 10:20:22 打印 字号: | |

 

    为确保实现“用二至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经研究决定,我院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卜士凡任组长,副组长为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袁泉,成员为院党组其他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院长杨荣兼任办公室主任,执行局长李仁福任办公室副主任,刑庭、立案庭、司法服务中心、法警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我院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执行局干警责任层层落实制度,对涉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抓常抓实抓严,攻坚克难,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努力完成任务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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