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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加新区“国家档案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06-16 10:47:19 打印 字号: | |

    6月15日上午,“国家档案日”宣传周活动中,我院参加新区档案馆组织的“档案与民生”主题宣传活动,在新区管委会、港南花苑社区、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等活动现场,向社会公众宣传档案法规知识,介绍我院档案服务民生的新举措、新成效。

    我院档案室用房面积826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近300平方米,机房200平方米,办公用房50平方米,荣誉室面积210方米,阅档用房面积66平方米,档案室配备了服务器、交换机、数码影像、数字存储等设备。档案室室藏八类档案,其中诉讼档案共计39606卷52808册4224640页。在档案查阅利用方面,严格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当事人、代理人和律师提供服务。2011年12月,我院成功创建“江苏省五星级档案室”。2015年10月,成功创建“江苏省5A级数字档案室”,成为全省法院系统首家5A级数字档案室。

    通过此次档案宣传活动,传播了法院档案知识,进一步增强公众保护档案、利用档案的意识,扩大了法院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新区档案馆供图)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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