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规范办案要求,近期我院审监监察部门将对各类案件重点流程节点进行评查督查。
本次评审督查重点包括公告案件、中止案件恢复审限管理,超长期案件的审限节点管理,拍卖流程时点管理,案件归档卷宗节点管理,上诉案卷移送立案庭节点管理等五项内容。在相应时间节点上都有具体评审督查细则,如“承办人须在承诺的期限内结案,案件快到期前15日内审管办将在全院系统发出催办通知,监察室依据通知将案件催办函移交部门负责人”“除上诉案件外,所有案件应在结案后两个月内归档”等等。我院审监监察团队将依照评查督查细则对照检查已结案件、在办案件和新收在审案件。
我院将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坚持评查活动“常态化”,严把案件质量关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