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被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市文明城市建设网格化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审执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与新茂社区结对以来,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思想,努力树立司法为民的文明形象,注重审判职能延伸,积极服务于新区的文明城市建设。
我院积极开展法治惠民活动,送法进社区,走访社区联系点,搭建法治服务平台,为基层解决难题提供帮助。开展“到当事人家看看”活动,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妥善处理纠纷矛盾,不留隐患;运用广场开庭、法律讲座、专题咨询活动等形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预防犯罪行为;深化“法院开放日”活动,注重参与度与互动性,迎接社区群众参观法院,体会法院文化;推进社区法庭建设,拓宽化解矛盾纠纷渠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特别是丁卯、平昌两个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社区,深入参与社会化管理法治化进程推进。我院还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文明创建永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深化与社区结对共建,为新区乃至全市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