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了经济补偿款和拖欠的工资,就连这两年的高温补贴也发了,可以安心过年了。感谢曹法官。”40多岁的徐女士从执行人员手里接过支票,非常高兴。2月1日,我院执行局向21名职工集中发放了近50万元经济补偿金和工资。徐女士就是该职工群体中的一员。
徐女士是镇江新区某服饰有限公司的职工。2009年她到公司上班,从事缝纫车工。多年来,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期间,也未向工人支付过高温补贴。2015年8月2日,该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停产关门,口头通知与徐女士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其他20名职工也有相同的遭遇,于是他们一起到我院起诉。我院判决该服饰公司共需支付上述21人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4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这21名职工申请强制执行,而曹涌就是这批案件的执行法官。
在案件还未进入执行阶段时,曹涌就发现了这批工人的案件。“因为该服饰公司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拍卖由我办理,当时审查了相关案件,发现有批工人的案件正在审理中。没想到他们的执行案件是我来承办。”曹涌笑着说。原来在2015年12月15日,该服饰公司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成功拍得750万元,用于偿还中信银行镇江分行的抵押贷款。
由于该服饰公司法人代表“跑路”,21名职工近50万元的钱款没有着落。于是,曹涌法官就向执行局长和分管院领导汇报,提前预警,希望协商中信银行镇江分行和竞买人,能让双方拿出一部分款项用于支付这些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等。
在执行中,曹涌经过多次走访,与中信银行镇江分行和竞买人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对方同意优先用这笔拍卖款项解决职工工资问题。至此,这一批看似不能完成的执行案件在我院执行法官百折不饶的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