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召开推进小额诉讼程序贯彻实施会议,分管院领导和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重要性的精神。小额诉讼程序以“快立、快审、快结”为特征,以提高司法效率为目的,有助于人民群众接近司法、降低诉讼成本、合理匹配司法资源,在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司法需求等方面有重大意义。目前江苏省的适用标准为17000元以下,该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
会议要求,在案件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情况下,要强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全面掌握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及操作流程,确保适用的准确性。对案件标的额在17000元至10万元之间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也可以适用。还要做到严把程序转换关,实现小额诉讼与普通程序的双向可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