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老赖”拿着银行卡到我院执行局,称愿意现场还款,只希望能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除名,恢复“自由身”。
2013年1月23日,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陈某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8%,为期一个月。到期后,陈某多次催讨,王某分文未还。2013年6月19日,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偿还借款及利息,最终法院判决王某须向陈某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以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判决生效后,王某还是未偿还,陈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后,王某并未按时报告财产情况,还与法官玩起“躲猫猫”,借在外经商为由有意逃避执行,成了名符其实的“老赖”。法院查询到,王某名下没有登记任何财产,银行账户内也无存款,但有多次高消费记录和坐飞机记录,法官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
从去年年底开始,王某发现给自己购买机票时屡屡受阻,有笔业务还因此黄掉了。王某向航空公司打听才知道,因为那笔欠款,自己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这回,王某又要乘飞机谈业务,遂主动找到法官,缴足款项,希望当天就能将自己从名单库中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