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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卜士凡为我院院长
  发布时间:2015-10-31 09:18:38 打印 字号: | |

 

    2015年10月30日,镇江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卜士凡同志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

    卜士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丹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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