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托“镜园”诗书画社以及法文化中心,开展诗词创建工作,突出法治建设特色。
“镜园”诗书画社,有章程,有场所,有活动,安排经费,上下联动。目前,诗社成员40余人,占全院人数近一半。
以清正廉洁为内容创作诗词作品,融入干警的笔墨情怀,彰显法院特有的文化气质。不定期邀请诗词名家进行培训,诗书画社学员涌现出了一批老、中、青相结合的诗词创作队伍。
打造“三大文化长廊”,将法官通道及办公区域打造成廉政文化走廊,制作党建长廊、“清风诗画”长廊、摄影长廊。办公楼一楼“心语”之窗,汇编经典温馨的语录,会心一笑的法律漫画配诗,让人缓解心情,受到启发。
刊印“镜园清风”诗社会刊,至今已结集出版四期。9月30日“烈士纪念日”,组织干警前往韦岗战斗纪念馆,开展党员活动日暨诗社采风活动,激发干警创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