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借力媒体,扩大效果。在直播一些社会热点、群众关注、影响力大、教育意义强的案件前,利用微信、微博等提前告知直播时间,扩大社会效果。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工作,扩大社会知名度和群众知晓面。
二是规范制度,强化配合。加强直播案件审查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庭审中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果断处理;高度重视直播后网民留言,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需要回复的2个工作日内向网民反馈。
三是定期通报,督促到位。办公室负责督促协调各部门进行网络视频直播,每月对已经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一次,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该注意、改进的方面、注意事项进行分析,确保做到“以直播为常态,不直播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