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发布2015年全省法院书记员定岗培训考核成绩通报,我院2名同志通过考核。至此我院24名书记员已有13人通过考核。
2013年,我院在全省率先试行书记员职级评定工作,扎实推进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对聘用制书记员实行职级评定,按照综合能力定级,实行三等九级制,对书记员实行专业化管理、职业化使用,使书记员工资收入与技能、业绩挂钩,建立上下浮动的奖惩机制。对通过省高院专业知识及计算机速录技能考核的书记员,我院将按照省高院要求,将其纳入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序列,确保职业保障落实到位。
从省高院通报情况看,我院书记员法律业务知识考核全部通过,但速录技能考核达标人数比例不尽如人意。部分人员自身努力不够,自我要求不高,导致速录技能提升较慢。下一步我院将认真组织书记员进行技能训练,确保在2016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定岗考核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