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拓宽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外延,构建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我院“镜园”诗社,吸引50余名干警加入,经常组织活动,刊印诗集,并以此为平台用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干警职业情怀,促进干警道德修养,将文化建设与司法公开、队伍建设有机结合,塑造新形象,扩大影响力。
在新区成功创建“江苏诗词之乡”背景下,我院将继续推进诗教创建工作,把诗词文化融入日常工作中,提升干警文化素养,提高服务水平,展现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为新区创成“中华诗词之乡”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