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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调解古稀老人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15-07-15 09:33:26 打印 字号: | |

 

    日前,我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当事双方均为年过七十的老人。按农村风俗结婚后一直未领结婚证,且分居异地多年。
    承办法官任荣兴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天气炎热、路途相对较远等因素,贸然让老人们前来可能易引发身体不适等情况,便与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协调后,决定上门调解,服务群众。7月13日上午,任法官赶赴姚桥镇兴隆村,头发花白的老人们在家人的搀扶下来到村委会会议室,见到法官后便激动落泪倾诉自己的苦衷和不解,经法官耐心调解,详细释法后,老人们情绪渐渐平复,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并对法官的此次到访表示了感谢,该案圆满调结。村委会的相关负责人也对法院司法为民,细致服务的做法表达了赞誉。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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