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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我院进一步落实庭审语言规范
发布时间:2015-05-28 1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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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从“言语规范、言辞通达、言行公正”三个要求出发,要求法官夯实法律专业功底、注重提高庭审技巧,练好开庭审理基本功,以准确、合度、适法的庭审形象赢得了群众的认同。
言语要规范。要求法官在庭审中规范言辞用语,不能使用生僻的文字,使庭审语言既规范合度又通俗易懂,将庭审过程形成一个畅通与群众之间的信息平台。
言辞要通达。要求法官务必将庭审用词用语的含义清晰无误、准确地、通顺地传达给双方当事人,赢得当事人的理解,达到开庭辩论析理、化解矛盾以及定纷止争的目的。
言行要公正。要求法官兼顾自己在庭审中的语言、动作、姿态等,防止因言行不当使当事人误解,而猜测法官的立场和倾向,影响对裁判结果的心理接受程度。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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