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决书已收到,如果让我给这份判决书打分的话,我打100分,点十个赞。我衷心对您说声谢谢。”3月29日,我院收到一封来自当事人张小龙的感谢信,信的篇幅不长,文中语言也很简单朴实,但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我院法官公正司法的感谢之情。
据悉,张小龙曾向大路镇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公开他所在村的财务情况。但大路镇政府未做答复,故张小龙将大路镇政府告上法庭。庭审中,双方围绕涉案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及被告对原告的申请未予答复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辩论。最终该案承办法官陈泽鑫判令大路镇政府限期对原告张小龙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我院注重庭审和执行过程的规范,指引法官树立高水准办案的标准,引导青年法官提高规范意识,并且出台“负面清单”,规范司法权利运行,划定“红线”、明确“禁区”,以此转变司法作风,促进审执中心工作全面发展。
“法律是底线不能迂回,法律是准绳不能歪曲。”张小龙在感谢信里说。这是当事人的鞭策,也是我院干警的一贯作风。我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