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院积极响应司法改革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5-03-26 09:12:11 打印 字号: | |

 

    去年以来,我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踏实作为,成效明显。

    实行立案登记制,“无门槛”诉讼便民利民。从2014年11月1日起,变以往“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在镇江系首家。来院诉讼的,不管是否有证据、当事人纠纷复杂还是简单、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等,只要当事人愿意通过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就可以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或者登陆我院网上立案系统进行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共立案登记1573件案件,比去年同期1258件上升了25.04%,方便诉讼,减少上访、信访事件的发生。

    院庭长带头办案,促进审执工作高效运行。院庭长和其他法官一样由立案庭按照办案量统一随机分案。院庭长审执案件原则上一律公开,注重庭审和执行过程的规范,树立高水准办案的典范,引导青年法官提高规范意识。院庭长的办案质效由办公室统一考核,并与季度、年绩效考核直接挂钩。2014年,我院院庭长办案1798件,其中院领导办案186件,人均办案37件,庭长办案1456件,人均办案136件,且无一发回、重审。

    出台“负面清单”,规范司法权利运行。出台《司法权运行不规范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就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发生不规范司法行为的风险点,以菜单方式予以列举,对立案、审理、执行、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司法辅助、警务安全等7个方面69种不规范行为,划定“红线”、明确“禁区”。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通过主动走访当事人,开展抽查或不定期检查,发现存在“负面清单”列举的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及时予以通报、要求整改,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