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王某因未能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所欠借款5万元。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或发函联系王某,王某均假意表示积极筹款还钱,实则置法定履行义务于不理。承办法官向在同一社区的执行联络员老束了解情况,还请他帮助法院共同做好王某的思想工作,并密切关注其动向。日前,老束听邻里说王某要出去打工躲债了,赶紧将这一消息通知了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同执行联络员来到王某家中,共同做起了王某的思想工作,敦促他及时履行相关给付义务,否则不但会损失更多的经济利益,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经过说服教育,王某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先行拿出了1.2万元现金交付了申请人,并制定了还款计划。
近年来,我院大力在村(社区)构建“执行联络员”机制,邀请当地有威信、有威望的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或普通群众进入执行联系员队伍,请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和人脉关系,大力倡导法制,宣传法院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协助法院做好被执行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动员他们自觉履行执行义务。今年以来,在执行联络员的协助下,我院已执结案件52件,其中大部分为涉民生类案件,在辖区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